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庐山位于江西北部,地处赣、鄂、皖三省交界地区,北靠长江,东濒鄱阳湖,呈东北-西南走向,山体面积约302平方公里,主峰大汉阳峰海拔1474米。在气候上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,同时又具有明显的山地气候牲征。年平均气温11.6度,极端最高32.0度,最低-16.8度;雨量充沛,年降水量为2068.1毫米。日照较丰,年日照时数为1715.3小时。风大雾多,大风日数100天,年平均雾日达200天,年积雪日数30天。“一山分江湖”的庐山,从深邃悠久的远古走来。历史老人似乎对它特别关照,不断地赋予它特有的深刻,斑斓的浪漫,无尽的高雅。大江(长江)、大湖(鄱阳湖)、大山浑然交汇;雄奇、险峻、秀丽、刚柔相济。它那摇曳多姿的情韵,定格为流润千古的一道道文化风景线。庐山以自然景观为载体,以人文景观为内涵,集风景名山、避暑名山、旅游名山、政治名山、文化名山、宗教名山“六山”为一体。它那伟岸的山体、飞流湍泻的瀑泉、扑朔迷离的云雾、钟灵毓秀的山城,以及宗教理趣的光华、千年书院的风采、冰川遗迹的神韵、西式别墅的音符……无一不是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人类文明的古今融合、精神凝聚、文化升华。它兼有大江的气魄、大湖的胸襟、雄山的刚毅、秀山的温柔和灵山的潇洒,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“世界文化景观”。